吉林省拍卖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 全省先进拍卖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省拍卖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拍卖服务质量,规范拍卖市场秩序,加强拍卖行业自律,引导促进拍卖业健康发展,同时也为我省拍卖企业参加中拍协的等级评估工作打好基础,现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8年度先进拍卖企业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评选本着“服务会员,自愿申报”的原则,紧密结合行业实际,以企业守法、诚信、自律为主要依据,评选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格资质、荣誉信用、合同制度、队伍建设、企业经营、社会责任、行业评价等。
一、 参评企业需具备的条件
1、 成立于2016年1月1日前的拍卖企业(以营业执照为准),是省拍协会员单位,并能履行会员义务。
2、 企业近三年内(2016年—2018年)没有因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或在生效判决中被确认为有违规经营行为。
3、 企业近三年每年度拍卖成交额不应为零。
4、 企业拥有国家拍卖师不少于1名、拍卖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5、 申报材料真实可信,无虚假。
二、评选办法、时间、步骤
1、企业自愿申报,填写《2018年度吉林省先进拍卖企业评定申报表》,并参照《2018年度吉林省先进拍卖企业评定企业自评表》各项内容,自我对照,客观真实自评分数。
2、其他附件按照《申报材料目录》的顺序,将表格和有关材料以A4合订本的形式简单装订,加盖公章,于5月20日前报省拍协秘书处。
3、根据企业上报的材料拍协秘书处组织有关人员到企业进行抽查,检查结果提交会长办公会。
4、会长办公会讨论确定先进企业名单。
5、5月末公布评定结果。
未尽事宜由省拍协秘书处负责解释,所有附件均可在省拍协网站下载。
联系人:省拍协 李秀娟88540899 苏彤88549466
邮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6789号万晟商务花园804室
附件1:2018年度吉林省先进拍卖企业评定申报材料目录
附件2:《2018年度吉林省先进拍卖企业评定申报表》
附件3:《2018年度吉林省先进拍卖企业评定企业自评表》
附件4:《承诺书》
吉林省拍卖行业协会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