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车改革总体方案已获批 取消车辆将拍卖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要求,地方党政机关车改应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记者从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江苏省公务用车改革年初启动,首批一万多个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正处于车改进行时。目前,江苏省车改总体方案已获中央批准。
去年底公布的《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提出,从2015年起在全省推行公车改革,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办法》要求,政府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非工作期间回单位停放制度。
在公务用车的车型方面,《办法》提出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的购置、保险、维修、加油等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超标配车情节严重的领导干部甚至会面临被撤职的处分。
据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蔡涌啸介绍, 为了推进江苏省公务用车改革有序进行,江苏省专门成立了公车改革领导小组,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改委、财政厅、审计厅、人社厅等部门共同参与。目前,江苏省已赴周边兄弟省市调研,对全省公务用车改革前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掌握参改单位、参改人员、公务用车的数量、运行费用,已经车改地区发放的公务用车补贴等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给各省市区公车改革划定了“三条红线”,对参改单位、参改人员、参改车辆、改革总的节支率等有明确要求,车改后的公务交通补贴也有上限规定,对此,蔡涌啸称,江苏省均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同时,对于车改后取消的车辆,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评估、拍卖机构,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已在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招标。
对于车改后原公车司机的安置问题,中央公车改革方案中已经明确,公车改革后留用的公车原则上会优先选用在编的司机。蔡涌啸说,江苏正在制定公车改革中妥善安置司勤人员的指导意见。
据了解,为保障车改后公务人员的正常出行,江苏省在车改总体方案中明确要求各市、县(市、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公共交通建设,完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增加社会化交通产品供给,积极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要及时研究解决公务出行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改革后公务出行得到有效保障。